正文 欲擒不纵--粉红

正文 欲擒不纵--粉红

  

沈征每天八点准时到警局打卡上班,从小养成的高度自律令他从无例外。

  他是后辈的楷模,是同事的榜样,是异性的理想。

不过这次与他往日循规蹈矩的清晨都不同,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。

  在他经过警局旁的小公园时,他似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。那是专属于少女清澈娇柔的音调,同声音的主人一样娇嫩柔软。

  理智劝他赶紧离开,好奇心却驱使他轻轻踱步,鬼使神差般地愈发接近声音的来源。只见郁郁葱葱的草丛后面,一个身着洁白衣裙的女孩正蹲在树边,手中拿着一大包猫粮,身边围了好几只瘦弱的野猫,不停地埋首啃食,接受着来自女孩的馈赠。

  ——是祝思颂在喂野猫。

  这个事实显然与祝思颂的身份不符。

她是什么人,只要在京圈稍微打听一下,就能得到诸多颇具传奇色彩的传闻。

在祝思颂离开局子的同时,他便听闻两个女同事在低声议论,“那个女人好漂亮,是不是什么明星?”“你傻啊,那是祝家的千金大小姐祝思颂!”“啊?就是那个一夜之间玩遍全首都的酒吧,连睡了七个男人的祝思颂?”“可不是嘛……”

沈征也曾在她的检测报告单上知晓了她的年龄:才20岁,正值大好年华。

  他本想着,像祝思颂这样的与他毫无交集的女人,私生活再怎么混乱,也和他无关。

  可谁能来告诉他,眼前这个毫无大小姐架子,温柔善良的女孩,和别人口中那个放荡不堪的祝思颂,究竟哪一个,才是真正的她?

 

  祝思颂适时地回过头,在见到沈征的那一瞬两眼放光,起身蹦到沈征面前,像只见到了心爱主人的小奶猫,“沈警官,早上好啊。”

  沉闷的早晨霎时像被染上了彩虹色一般,沈征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。应该和他第一次尝到橘子汽水味的体验差不多,冰凉,又带有一些甜腻。

  “你——”

  “别问我为什么在这,我除了等你还能来干嘛,”她紧接着从小小的爱马仕背包里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保温杯,献宝似的送到沈征眼前,“这可是我辛苦熬了一整晚的莲子粥,你一定要全部喝完哦。”

  原来,她是特意给自己送粥而来。

  不知怎地,沈征竟萌生出了一丝满足感。但这些随即又被“她连睡了七个男人”的回音给冲散。他不免又要多想,她是不是也为了别的男人做过这些事。

  “不是我说,我人生中第一次为别人熬粥就是为了你,沈警官你还得感到荣幸呢。”她及时地表态。

  沈征的顾虑顿时全无。

  他没有接过她的保温杯,而是先说了句,“别叫我沈警官。”

  “那我叫你什么呢?”祝思颂扬起一抹狡黠的坏笑,“既然你比我大,那就称呼你……沈征哥哥吧。”

  沈征微怔,一句甜甜的“哥哥”,勾得他内心好似越发柔软起来。

  她没有给他拒绝的余地,强势地将保温杯塞进他的手里,“沈征哥哥,那我就先走啦。保温杯不用还我了,留给你做个纪念。”

  说完,她又突兀地离开了他的视线范围内。就像她突然闯进他的世界一样,都是那么不讲道理。

  沈征无奈提着保温杯进了局里,粉红色的杯身与沈征灰白色的便服实在不搭,引得同事一阵惊叹,纷纷猜测万年冰山是不是有女朋友了。

  和沈征当了四年大学同学的秦望搭上了他的肩,坏笑八卦,“行啊你,老实交代这保温杯是谁送的,兄弟我还能饶你隐瞒之罪。”

  “……一个熟人。”

沈征无法用一个准确的名词来概括他和祝思颂的关系。说是他抓过的罪犯?太有辱祝思颂的名节。说是他的朋友?他和她也确实没有熟到那个层面。

  熟人,多么客观而又隐晦的关系。

  “女熟人还是男熟人啊?”

  沈征的声音很轻,“女的。”

  “嘿嘿,那就不至于吧,真只是熟人而已?”秦望不是傻子,自然不好糊弄,“我记得你读大学时也没少吸引隔壁音乐学院的女孩,给你送过东西的能从咱们学校排到德政街去,但你不是一个也没收过吗?怎么,现在终于晓得开窍了?”

  沈征摇了摇头,没再理会秦望,任由秦望一边去意淫。

  旁边的年轻女同事不敢接近沈征,便拉过秦望压声打听:“怎么,沈警官是不是找女朋友了?”

  “不会吧,琳姐你也喜欢沈征?”被称作“琳姐”的女人是警局大名鼎鼎的一枝花,以肤白貌美大长腿的优势成为了诸多单身警察的理想情人。

  “嘘!不要让沈警官听到了!”琳姐还懂得要矜持。

  秦望虽然对沈征的魅力有所了解。

但他还是低估了沈征对女人的吸引力。

要说受欢迎,秦望这辈子就没见过比沈征还受欢迎的。

  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遇见沈征的场景。

那天是A大的迎新日,却有两个长相优越的女生在主干道上大打出手,原因竟是两个社团的代表为了抢人。秦望实在是对美女学姐拼死拼活都要抢到的人好奇的紧,知情人士一副看八婆的眼神看着他,顺带为他指了指这起事件的导火索。

——一个颀长的身影落座于木椅上,修长的手指翻阅着手中的资料,那张精致的脸庞令男人嫉妒,周身萦绕着冷漠疏离的气场。他完全将自己置身事外,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。

他根本不像个凡人,却又偏偏只是个凡人。

后来秦望和沈征同窗四年,亲眼见证过那些女孩为沈征疯狂的无数个瞬间。毕业时暂别了读研的沈征三年,命运却又将自己同他安排在一起工作。

虽然沈征长得越来越高,但情商好像还只停留在小学阶段。问他这些年找没找女朋友,他说“没兴趣”,问他是不是到现在都还没谈过恋爱,他还是“没兴趣”。

他拒绝女人示好的方式永远只有两种:“没兴趣”和“不用了”。

真是浪费了他那张脸!秦望狠狠地想着。

 

沈征打开保温杯,一股桂花的清香扑鼻而来,接着是蒸腾的热气缓缓上升,像是街头巷尾、包罗万象的人间烟火。

香味来源于粥上铺着的一层桂花花瓣,很难想象这是出自祝思颂的手艺。

他轻啜了一口。

——好甜。

许是祝思颂在熬粥时砂糖放得太多,糖味遮掩了红米和莲子原本的香气,也不知她在做粥的过程中在想些什么,糖分怎么会如此超标。

沈征没再继续品尝,将粥悉数倒进垃圾桶,保温杯盖上放到一边。

许是脑海中又浮现起了祝思颂那张漂亮的小脸,沈征顿了顿,决定先将保温杯拿去洗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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